馬來西亞上訴法庭周一裁定禁止當?shù)匾环萏熘鹘虉笳乱浴鞍怖币辉~稱呼上帝,引起社會關(guān)注少數(shù)族群在穆斯林區(qū)域的權(quán)益。
【中國清真網(wǎng)綜合報道】 據(jù)美國《時代》周刊報道,馬來西亞法院7日對政府禁止非穆斯林使用“安拉”一詞指代“上帝”的決定表示支持。馬來西亞人口以穆斯林教為主,基督徒處于少數(shù),出于少數(shù)的基督徒認為,這項禁令是對他們宗教權(quán)利的侵犯。
馬來西亞政府堅持,“安拉”一詞應為穆斯林專用,否則會造成穆斯林的混亂,危害穆斯林的宗教信仰。據(jù)報道,10月7日上訴法院的判決推翻了4年前由吉隆坡最高法院作出的裁決。
另據(jù)鳳凰衛(wèi)視報道,這起法律爭端源于馬來西亞的天主教報紙在其馬來語周刊上使用“安拉”一詞。大批穆斯林權(quán)益團體成員在法院門口示威,高喊口號,拉起橫幅,堅稱“安拉”為穆斯林獨有。而當天馬拉西亞上訴法庭的三名法官,一直推翻了吉隆坡高等法院在2009年裁定禁止以馬來文發(fā)行的天主教周報使用“安拉”來稱呼“上帝”。
首席法官認為,“安拉”一詞在天主教信仰中并非不可或卻,它的使用會造成社會混淆,不過堅持上訴的報章代表律師反駁稱,“安拉”一詞先于伊斯蘭教出現(xiàn),馬來語天主教數(shù)百年來一直廣泛使用。報章編輯并呼吁在大馬屬于少數(shù)族群的天主教徒,爭取權(quán)益。
2009年12月31日,吉隆坡最高法院裁決準許馬來西亞基督教會使用“安拉”稱呼上帝,并且宣布撤銷政府在此前頒布的禁令。此項裁決引起了該國穆斯林的憤怒,他們認為這是對伊斯蘭教的侮辱。并引發(fā)了一系列針對馬來西亞教堂和其他做禮拜場所的縱火、蓄意破壞活動。
馬來西亞政府也認為“安拉”應該只能由穆斯林使用,否則會誤導穆斯林,甚至會導致他們皈依其他宗教。
(編輯 趙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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