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確信其是真正的“有經(jīng)人”婦女,即她信天啟的宗教——猶太教,或基督教。總之,要皈信真主,皈信真主派遣的使命,皈信后世。她不能是無神論者,不是叛教者,不是信那種與天啟沒有關系的宗教。 眾所周知,在西方的許多基督教家庭出生的姑娘并不是每個人都信基督教;生活在基督教圈子里的每個人不一定信基督教,或許他們是唯物主義者。這些都是伊斯蘭不認可的宗教,比如巴哈依教等等。 2. 娶貞節(jié)的、安分的“有經(jīng)人”女子。安拉在《古蘭經(jīng)》中允許的并不是所有的“有經(jīng)人”女子。而是有經(jīng)人中貞節(jié)的女子?!豆盘m經(jīng)》注釋家伊本·凱希勒注釋此段時說,很明顯,貞節(jié)即原離奸淫。正如另一段《古蘭經(jīng)》所說:應當是貞節(jié)的,不可淫蕩的,也不可是有情人的。(6:5)因此,對于穆斯林男子來說,他不可以娶一個隨隨便便的女人。應當娶純潔的、正派的、安分的、遠離嫌疑的女子。 有關伊瑪木哈桑·巴士拉的傳述講到,有人問他可不可以娶“有經(jīng)人”的女子時他說,為什么偏要娶“有經(jīng)人”的女子,難道穆斯林的女子少嗎?假如不得不娶,那只有娶貞節(jié)的、不淫蕩的。那人問,不淫蕩指什么?答:如果有個男人用眼睛瞥她的時候她就暗送秋波。 的確,在西方社會中的適合穆斯林的婦女是極少的。正如他們的書籍、媒體、評論、統(tǒng)計的結果。貞節(jié)、安分,處女、婦女的尊嚴、榮譽在他們的社會價值觀里不值一提。沒有男朋友的姑娘往往被看作是老土、落伍,甚至她的親人也這么認為! 3. 她們不屬于敵視,或與穆斯林交戰(zhàn)的民眾。伊斯蘭法學家在受穆斯林保護的婦女和交戰(zhàn)國的婦女中做了劃分。他們主張可以娶受穆斯林保護的“有經(jīng)人”婦女,但不可以娶與穆斯林交戰(zhàn)國的“有經(jīng)人“婦女。 (諸多伊斯蘭法學家主張不能娶交戰(zhàn)國的“有經(jīng)人“婦女為妻子,引用《古蘭經(jīng)》略) 鑒于此,當代的穆斯林不能娶猶太人婦女為妻。只要穆斯林與猶太人之間的戰(zhàn)爭在延續(xù)。那種認為猶太人與猶太復國主義是兩碼事的說法是不足為論的——猶太人就是猶太復國主義者。 4. 在娶“有經(jīng)人”女后不要引發(fā)紛爭或傷害。因為法學原理規(guī)定,使用“許可事項”的條件是不招致“傷害”。當承擔教法義務者使用某項“許可事項”會招致某項傷害——廣義或狹義的,且危害加劇,那必須阻止“該許可事項”的延續(xù),或該“許可事項”轉為非法。 由娶“有經(jīng)人”婦女而延續(xù)出的危害是多種多樣的。例如,與非穆斯林的女子結婚如果變得流行就會影響到適合結婚的穆斯林姑娘的婚姻。因為男女的比例往往是女子多出男人一倍,或更多。而能承受結婚負擔的男子很少了。如果娶非穆斯林姑娘成為一種被認可的社會現(xiàn)象,那相同數(shù)量的穆斯林姑娘就面臨不能出嫁的困境。尤其是現(xiàn)在多妻已經(jīng)是很少見的時代。對于這種穆斯林結婚比例失調的調控辦法只有杜絕與非穆斯林結婚的大門。 非聚居區(qū)的穆斯林禁止娶非穆斯林女子為妻 至于生活在在受條件限制的國家地區(qū),如歐美,亞洲的部分地區(qū),非洲的一些地方的的穆斯林,依據(jù)伊斯蘭法的邏輯,應當禁止穆斯林娶非穆斯林的女子。允許通婚的結果只會給穆斯林婦女帶來如下問題: 一、 和非穆斯林通婚,這是伊斯蘭所不允許的; 二、 走上歪斜的道路,成為下流人,屬于一種大罪; 三、 長期沒有夫妻的生活的單身狀況。 我提示中的危害正是哈里發(fā)歐麥爾所擔心的。當時,在對外戰(zhàn)爭的過程中,圣門****侯宰夫娶了一位猶太姑娘為妻。哈里發(fā)歐麥爾知曉后給他寫了一封信說,在你拿起這封信的時候唯一的抉擇只有和她分離。我擔心其他穆斯林效仿你的做法,他們會貪婪非穆斯林婦女的美貌,而穆斯林的姑娘所遭受的傷害就要由此開始了。 另有種傳述認為,哈里發(fā)禁止候宰夫娶猶太人的姑娘是因為他擔心有些穆斯林會把手伸向猶太人的妓女。 哈里發(fā)禁止的原因二者都有,一方面,他擔心穆斯林的姑娘遭受到傷害;另一方面,他擔心穆斯林把《古蘭經(jīng)》的中提到的要娶貞節(jié)的婦女看的不太重視,甚至去娶那些淫蕩的婦女。如此,哈里發(fā)歐麥爾對圣門****泰里哈也裁決過,要他休掉“有經(jīng)人”的妻子——一個猶太顯貴的女兒。娶“有經(jīng)人”的消極影響 結束語 “有經(jīng)人”婦女信天啟的宗教,即信真主,信真主派遣的使命,信后世。她具有和穆斯林一樣的從先圣那里繼承的傳達給人類的道德價值觀和精神標準。這只是泛泛的相同點,而不是去絕對詳細地區(qū)分。允許通婚是為了讓她們了解伊斯蘭,減小與伊斯蘭之間的距離??偟膩碚f,伊斯蘭認可她們有天啟的宗教,也認可她們宗教中的部分總則。通過了解伊斯蘭她們會更完美。 現(xiàn)在,我們應勇敢坦率地承認,男人對知識女性的征服是蒼白無力的。女人的個性也是很強的,尤其是西方女性。這一點我在前面已經(jīng)提過。 而我們伊斯蘭的征服力在哪里呢?真正建立在伊斯蘭的信仰、沙里亞、宇宙觀、傳統(tǒng)、道德、文明基礎上的伊斯蘭社會已經(jīng)不存在了。這種值得贊揚的社會不存在了,那我們只有保留完美的伊斯蘭家庭來彌補這一缺憾。 倘若我們對于一個另類家庭——非穆斯林的母親,對子女成長不管不顧的父親——熟視無睹,沒有伊斯蘭的家庭,何談伊斯蘭?。?! 由此可知,在當代阻止穆斯林與非穆斯林通婚,是消除各種隱患的有效途徑,防患于未然是最有效的措施。主張可以娶非穆斯林的婦女,只能在有迫不得已的必要情況下酌情許可。 在伊斯蘭法學家許可娶非穆斯林女子的同時,我們更應謹記,無論從任何角度考慮,與穆斯林的女子結婚是更適合、更貴重的。信仰一致會使雙方的生活更幸福。 還須提醒一句,伊斯蘭不僅僅要求娶穆斯林婦女,更鼓勵與有教門的、虔誠的女子結婚,這樣更能獲得真主喜悅。懂教門的妻子會盡自己對丈夫的義務,會潔身自好,看護好丈夫的財產和孩子。穆圣是這樣鼓勵穆斯林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