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高的真主在尊貴的(《古蘭經》57:7)中說:“你們應當信仰真主和使者,你們應當分舍他所委你們代管的財產,你們中信道而且施舍者,將受重大的報酬。”
樂善好施,扶危濟困是《古蘭經》倡導的,是圣賢的行為,是穆斯林的美德。人生活在物質世界里,經濟條件對人來說非常重要,伊斯蘭教沒有禁止人們獲取財富和享受財富,更不主張人們過貧窮生活,但伊斯蘭教嚴禁揮霍浪費,禁止囤積居奇,反對吝嗇,認為吝嗇是對安拉的辜恩,將受到安拉的懲罰,鼓勵人們樂善好施。伊斯蘭教之所以重視施舍是因為施舍能建立公平的社會、縮小貧富差距、加強人與人之間的友誼,以促進社會發(fā)展。穆圣說:“眾先知的目的不是從人們手中聚斂錢財,而是讓人們?yōu)橹鞯蓝┥帷?rdquo;
伊斯蘭教認為,人類同出一源,都是人祖阿丹的后代,理應互相幫助、和睦相處、競相為善,彼此慈愛、憐憫。
施舍阿拉伯語稱為“甩德蓋”,意思是把自己的錢財、能力、知識等安拉賜予的恩惠用在主道上,來幫助那些窮人和有需求的人渡過難關。施舍分為三種形式,一種是主命,稱為法定的施舍;一種為當然的施舍;另一種是嘉行,稱為自愿的施舍。
1、法定的施舍。阿拉伯語稱“宰卡特”,即大家熟知的天課制,又稱濟貧稅,是穆斯林的五項基本功修之一,是根據《古蘭經》、圣訓而規(guī)定的,是為救濟貧困者應交納的一種施舍。這項制度要求所有收入有盈余(除日常花費外)的2.5%用于救濟窮人和困難者,它是屬于強制性的,不管愿意與否,每個達到規(guī)定的人都必須遵行。
2、當然的施舍。阿拉伯語稱“甩德蓋•菲圖爾”意為開齋施舍。亦稱“開齋捐”、“開齋稅”,這是穆斯林男女老幼在開齋節(jié)會禮前的一種施舍。教法中規(guī)定是穆斯林的義務(瓦直布)。按家庭所有成員人數包括雇傭人員,每人拿出相當于一個人一天的生活費用施舍給貧困者。
3、自愿的施舍。就是一般常說的出散、施濟(也稱散、拿“乜帖”)。它沒有條件限制,經濟條件好的人都應舍散濟貧,它是自愿的,包括財物的施舍,有利于他人和公眾的善舉等。如舉辦公益事業(yè)(修建清真寺、學校、醫(yī)院、橋梁、道路等),傳播知識、技術,以及扶貧、助人和勸善等。
伊斯蘭的施舍制度既強行命令生活寬裕者每年必須救助一次貧困者;又鼓勵虔誠者最大限度地多施濟窮人。由此,不僅能在一定程度上化解貧富之間的矛盾,而且還對社會穩(wěn)定起到積極的作用。所以,伊斯蘭教的施舍已不單純屬于宗教的范疇,而更多地表明了他積極入世的生活態(tài)度。
伊斯蘭教所倡導的施舍是一項宗教功修,它能博取安拉的喜悅,但穆斯林施舍時要虔誠敬意,一心向主,不圖受施者的感恩或報答?!豆盘m經》中說:“他虔誠地施舍自己的財產,他沒有受過任何人的應報的恩德。”(92:18—19)施舍者應當出于端莊的“乜貼”(舉意),在滿足自己生活所需后,從盈余的財物中進行施舍。與此同時,不主張把自己的一切全部施舍出去,以致自己一無所有。穆圣說:“最好的施舍是用多余的資財,施舍的對象應由親而疏。”又說:“你別算計,真主(恩賜)你時,難道還要算計嗎?不過,你應當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圍內施濟。”的確,伊斯蘭教認為,條件富裕的人有責任和義務賑濟窮人,這就充分說明敬畏真主、虔誠守法的穆斯林同時也應該是一個樂善好施、扶貧濟困的人。
穆圣就是我們的楷模,他樂善好施,對窮苦的人充滿同情,對所有的人慈愛;他憐惜孤兒、寡婦和無依無靠的人,從不疏忽探望病人,詢問他們的健康狀況;他寬恕昔日的仇敵,從未欺壓過任何人或讓別人的心靈上有些微的痛苦,表現出真主使者關切民眾的慈愛之心。有人曾送給他九萬銀元,他把這些錢都放在席子上,讓人來分散,直到散完而止。有一天,穆圣拿八塊錢去買褲子,在途中碰到四個困難的人,穆圣每個人分給他們兩塊錢,自己卻空手回家,穆圣就是這樣慷慨好施的。
穆圣說:“每個穆斯林都有施舍的義務。”圣門弟子們便問:“如果他無東西可施舍呢?”穆圣說:“讓他用雙手勞動,有益自己,也算施舍。”弟子們問:“如果他做不到呢?”穆圣說:“他幫助求救的困難人。”弟子又問:“如果他還做不到呢?”穆圣說:“那讓他勸人行好罷了。”弟子又說:“如果他也做不到呢?”穆圣說:“那就讓他不要作惡,因這對他來說也是一種施舍。”所以,伊斯蘭提倡的施舍是廣義的,不是狹義的?!豆盘m經》中說:“你們所施舍的,無論是什么,確是真主所知道的。”(3:92)穆圣也說:“凡是善功都是施舍。”在圣訓中形容:去禮拜所走的每一步都是施舍,齋戒是施舍,朝覲是施舍,為主道所做一切都是施舍;例如:關心鄰居、照顧幼兒、探望病人、參加葬禮、安慰喪失親友的人——這全是施舍;甚至清除道路上的障礙物是施舍,對穆斯林兄弟滿面春風也是施舍。由此可見,施舍并不只局限于錢財,物品,而教人有益的知識,傳人謀生的技能,命人行好,止人作惡,對人美言等等都屬于施舍,施舍不僅是衡量穆斯林信仰是否完美的一個標準,也是當今社會的呼聲。
弱勢群體是伊斯蘭教十分關注的對象。伊斯蘭教在對天課分配的八種對象中,就包括:家境清貧而又恥于求助者;一無所有的赤貧者;無力贖身的奴隸;欠債者和離家途中有困難者。同時,伊斯蘭教還提倡將施舍的財物用于社會公益事業(yè)和慈善事業(yè)。如資助希望工程、支援抗災救災、興辦敬老院、幼兒園、建立助殘基金等等。
例如,近年來,每當有地方發(fā)生天災人禍的時候,各地伊協(xié)組織清真寺和廣大穆斯林慷慨解囊,捐款捐物,支援災區(qū)。如98年長江兩岸、松花江、嫩江地區(qū)遭受洪水災害;2004年印度尼西亞蘇門答臘島海域發(fā)生了強烈地震,并在印度洋引發(fā)了大規(guī)模的海嘯等都進行了捐助;他們每年還對特困生、貧困戶、鰥寡孤獨,老弱病殘的穆斯林獻愛心,這充分體現了穆斯林扶危濟貧、樂善好施的高尚品德。
伊斯蘭還禁止人們?yōu)楣撩炞u、矜夸、顯耀而施舍。古今中外,凡慷慨大方的人大都能獲得人們的贊譽,因此也不乏一些沽名釣譽者為滿足自己空虛的心靈而大肆渲染自己救助他人的事情。伊斯蘭要求施舍者應盡力避免讓更多的人知道自己所做的善事。清高的真主在尊貴的《古蘭經》中教導我們說:“如果你們公開地施舍,這是很好的;如果你們秘密地施濟貧民,這對于你們是更好的。這能消除你們的一部分罪惡。真主是徹知你們的行為的。”(2:271) 穆圣也說:“最佳的施濟莫如是右手施予時,左手毫不知情。”伊斯蘭之所以要求穆斯林秘密施舍,既避免了施者妄圖虛名的動機,又尊重了受施者的自尊心,從而不使被救助者感到難堪和羞辱,平衡了人們的心理,升華了人們的道德水準。
俗話說,“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伊斯蘭要求人們把自己所喜愛的東西無償地施舍給救助者,體現出自己對真主敬畏、虔誠的心意?!豆盘m經》中說:“信道的人們啊!你們當分舍自己所獲得的美品,和我為你們從地下出產的物品;不要擇取那除非閉著眼睛,連你們自己也不愿收受的劣質物品,用以施舍。”(2:267)《古蘭經》教導人們不要把“劣質物品”施舍給人,從而保證了受救助者能真正從中獲益。據載,一天,阿里買了一件新衣服,他非常喜歡,這時,有一個窮人向他乞討,他便毫不猶豫地把剛買的衣服施舍給那位窮人。
穆斯林認為,人無論貧窮與富貴,都是真主對人們的考驗,他不贊許人們乞討,而是鼓勵有能力者勤勞致富,反對好吃懶做、不勞而獲,鼓勵生活寬裕的穆斯林盡自己的能力幫助那些有困難的同胞,力爭自己的生活也能有所改善。伊斯蘭的施舍是分享而不是廉價的賜予,《古蘭經》中說:“當禮拜完畢的時候,你們當散布在大地上,尋求真主的恩惠,你們應當多多紀念真主,以便你們成功。”(62:10)穆圣說:“最可口之食莫過于親手勞動所得。”
最后,伊斯蘭教還要求穆斯林施舍自己親手勞動所賺取的合法收人,禁止人們把非法所得用于施濟。穆圣說:“真主只承領潔美的施物。誰施舍親手勞作合法所得的一枚棗的價值,真主就樂意接受,并培育它——猶如你們培育馬駒一樣——使它發(fā)展成為一座大山。”因此,只有把自己辛苦勞動所得的收入無償地施濟于人的穆斯林才是真正因為信仰而施濟的人。那些通過偷盜、詐騙、貪污等非法途徑而獲得錢財的人,他們所撒出的大筆錢財在今后兩世都不會得到真主的回賜。
如今,我們的國家在黨和政府的英明領導下,政通人和,社會和諧,高科技飛速發(fā)展,各行各業(yè)突飛猛進,人民的生活水平日新月異。但是,我國大部分穆斯林都居住在經濟不發(fā)達和文化教育水平落后的地區(qū),需要我們全社會各行各業(yè)具有憐憫、慈愛之心的人士來救助,讓我們在《古蘭經》、圣訓的教導下,號召物質條件好的人向生活困難的人提供救濟、援助,使人人有福同享,讓社會充滿和諧,充滿愛,充滿關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