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晚上11點左右,在百度貼吧、微信朋友圈等網絡媒體上傳播清真鼎味鮮斑魚莊在當日開業(yè)期間進行“法事”活動的文字及圖片,傳播內容顯示:現場有“燒香點蠟”、“燒紙”、“跪拜”等行為,對此,市民宗局高度重視,立即向市上領導進行了匯報,并于8月4日上午由市民宗局副局長帶領清真食品監(jiān)督所工作人員立即赴清真鼎味鮮斑魚莊進行了調查。
經過檢查,發(fā)現該餐廳在未辦理《清真食品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使用“清真”標識經營清真食品,嚴重違反了《甘肅省清真食品管理條例》和《臨夏州清真食品管理辦法》。
根據《甘肅省清真食品管理條例》第十三條和《臨夏州清真食品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檢查組現場責令該餐廳立即停業(yè)整頓,拆除了所使用的“清真”標識,并對餐廳負責人進行了教育談話,按照《甘肅省清真食品管理條例》和《臨夏州清真食品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和要求,切實加強整改,做到依法經營、守法經營。下一步我局將聯合食藥、工商等對全市清真食品餐飲企業(yè)進行執(zhí)法大檢查,全力維護全市清真食品市場秩序。
歡迎社會各界人士和廣大網友繼續(xù)對臨夏市清真食品工作予以監(jiān)督。
監(jiān)督電話:6310703
臨夏市民族宗教事務局
二0一五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