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斯林 夫妻間應盡的義務
來源:伊斯蘭訊息
時間:201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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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謝赫?阿布杜?拉哈曼?本?納綏爾?賽阿迪:夫妻間應盡的義務是什么?
答:夫婦應當互相善待對方,全力以赴地完成自己的義務,不能延誤和強迫。丈夫應為妻子付出,互相享受,妻子為了服從丈夫,應當放棄某些可嘉之事,如副功齋戒和副朝;不經(jīng)丈夫允許妻子不可出門,不能隨便讓別人進他的家,應當保護自身、孩子和財產(chǎn);丈夫應當給她供吃、穿。如果妻子有需求時,應盡力去滿足;丈夫應當教育她,并教授給她教門功修和她所需要的有益知識。
清高的安拉說 {:“信道的人們啊!你們當為自身和家屬而預防那以人和石為燃料的火刑,”}(66:6),眾學者說,這段經(jīng)文的意義是,你們應當教導她們,丈夫不能辱罵妻子,不能疏遠妻子。如果妻子不從時,丈夫應當勸服她;如果她依然執(zhí)拗時,應與她同床異被而寢;如果她一意孤行、屢教不改時,應該適當打她。如果她的不從是因他沒有盡到責任而引起的,他應立即盡他的責任,完成自己的義務。如果丈夫還有其他妻子時,應對她們在輪流分宿、吃、穿、住和旅行方面保持公平,他不要單獨陪同其中的一人旅行,除非取得其他妻子的同意或抽簽表決。他可以享受妻子,但他不能對她在教門和身體方面造成傷害。不經(jīng)妻子同意他可以旅行。如果他娶了新妻,新妻是處女時,應當給她分宿七天;如果是已婚女子時,應當給她分宿三天;如果已婚女子要求七天,如能給其他妻子補夠七天時,可以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