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上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分組審議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三審稿。全國人大代表張定龍建言,保守國家秘密法出臺以后,要及時制定配套法規(guī),搞好保密技術和防范措施的跟進工作,解決好定密的問題。
張定龍認為,保守國家秘密法出臺以后在實施中,對國家保密工作是一大促進,但是問題很多。第一,修訂草案通過并頒布后,要抓緊制定細則和配套法規(guī)。如果跟不上,保密工作會受到影響。一旦發(fā)生泄密問題,是依照修訂后的保密法處理,還是依據(jù)過去的單項法規(guī)處理?第二,保密技術和防范措施要跟上。如果我們的保密技術和措施跟不上,法律當中很多的條文實際上沒有用,這次修改中很大的一個進步,就是把計算機、移動存儲介質(zhì)、信息網(wǎng)絡加進去了,但是如果技術跟不上,一旦發(fā)生問題,處理起來非常麻煩。第三,這次重點修改的第9條,如何定密的問題,這是執(zhí)行保密法最關鍵的環(huán)節(jié)。怎么定密,哪一級的定絕密、絕密幾年,什么內(nèi)容定機密、什么內(nèi)容定秘密?刑法上有規(guī)定,一個泄密案件就夠立案,三個機密文件就立案了,四個秘密文件就立案了。這幾年抓保密檢查,出現(xiàn)了一個新的問題,該定密的不定密。只要不打上絕密、機密或者秘密,查到任何地方都沒有責任,這個漏洞非常大。還有亂定密的問題,有一些材料報紙上有,網(wǎng)絡上也有,但是還打上“機密”。有些為了抬高刊物或者材料的地位,就隨便定一個密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