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難民的“避難權”報告﹐是由古特雷斯同開羅大學法律系專家艾哈邁德?瓦法教授共同編撰的一部法律比較學論文。 在這個報告中﹐他們把現(xiàn)代新修正的國際難民法﹐在幾個重大問題上同傳統(tǒng)的伊斯蘭法制做了比較﹐都有雷同之處﹐證明這些當代人認為應當實施的國際人道主義精神﹐是古代伊斯蘭法制的成規(guī)。 例如﹐在古代伊斯蘭流亡法中﹐突出強調不以信仰為區(qū)分福利的標準﹐伊斯蘭國家在實施流亡者的權益時﹐穆斯林與非穆斯林一律平等。 當難民們確因遭受迫害而流亡時﹐不論種族和宗教﹐他們享有同等接待的權利。 傳統(tǒng)的伊斯蘭法制規(guī)定﹐對于因故流亡者﹐不得強迫他們返回原地﹐而且應幫助他們尋找他們失散的親人﹐協(xié)助他們家庭團聚和保護他們隨身攜帶的個人財產。
在修正難民法過程中﹐聯(lián)合國的學者們參考了1990年由伊斯蘭國家會議組織制定的《伊斯蘭人權宣言》。 這個根據(jù)伊斯蘭法學原則制定的《宣言》﹐在有關難民待遇的條款中提出﹐對來自任何方面的難民﹐不得以任何形式強迫他們改變宗教信仰﹐因為獲得生命和財產的保護是屬于他們的基本人權。
在這份報告文件中﹐不無悲嘆地陳述﹐盡管伊斯蘭法制如此仁慈﹐但是當代世界各地流亡者中穆斯林居多。 總干事古特雷斯說﹕“今天﹐在全世界﹐流亡他鄉(xiāng)的難民多數(shù)是穆斯林。” 根據(jù)聯(lián)合國統(tǒng)計﹐全世界現(xiàn)有國際難民1600萬人﹐其中一半是穆斯林﹐這些穆斯林中的一半來自阿富汗和伊拉克﹐這兩個新近遭到西方軍事入侵和占領的古老文化國家﹐其余的穆斯林流亡者也多屬戰(zhàn)亂難民﹐如巴勒斯坦﹑索馬里﹑克什米爾﹑巴爾干﹑緬甸﹑泰國﹑菲律賓。 他感到十分遺憾地說﹐這些難民大多數(shù)流向生活富裕的西方國家﹐但是他們在那里卻遭到彌漫社會的伊斯蘭仇恨氣氛﹐受到歧視和排斥。
他說﹕“當前的世界﹐極端主義﹑種族主義和宗教迫害在全球都有所抬頭﹐甚至那些經濟很發(fā)達的社會也不例外。” 他說﹕“種族主義或人口增長恐懼癥﹐造成人們對外來難民心理恐慌﹐把他們同恐怖主義和非法移民混為一談﹐對難民們不加區(qū)別地一味拒絕和排斥。” 在他2007年世界難民局勢的報告中﹐就曾指出當代世界各國存在的各種阻礙接受難民的不利因素﹐如狹隘民族主義﹑種族主義﹑伊斯蘭恐懼癥﹑世界反恐造成的神經緊張﹐人們心胸狹隘﹐冷酷無情﹐自私﹐不寬容﹐給各國救助難民工作造成很大困難。 在種種困難之中﹐他說﹕“首當其沖的困難﹐是對伊斯蘭的全面宣傳誤導和人們普遍的誤解。 為此﹐穆斯林的難民們付出了沉重的代價。” 他說﹕“讓我們把話說清楚﹐難民不等于都是恐怖份子。 相反﹐他們都是恐怖主義的第一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