宰牲日這一天朝覲者最好按順序依次完成以下功課;首先射打大石柱,然后宰牲,然后剃頭或剪短;然后享受朝者游轉(zhuǎn)天房(即探訪的巡游天房“討瓦夫·依法多”,)并完成第二次兩山間奔走。連朝者和單朝者如果在完成第一次初訪巡游天房時沒有完成兩山間奔走的,可以在這探訪的巡游天房“討瓦夫·依法多”之后做兩山間奔走第一功課。以上這四件功課(打大石柱、宰牲、剃頭或剪短。探訪的巡游天房“討瓦夫·依法多”)也可以不按順序進行無妨。因為有穆圣的特許。根據(jù)這一特許還可以先完成兩山間奔走再游轉(zhuǎn)天房(“討瓦夫·依法多”),因為這兩項也屬于宰牲日這一天的功課。傳述圣訓的帥哈拜說:“當天,不管穆圣被問及提前或延遲了哪一項功課,穆圣均回答:“但做無妨””。游轉(zhuǎn)天房(“討瓦夫·依法多”)和兩山間奔走這兩項功課也有可能因為遺忘或無知而顛倒了次序,所以也在這一特許之內(nèi)。這樣也符合簡便易行的原則。在艾卜·達悟德收錄的圣訓中,有烏薩麥·本·舍立克以確鑿的傳述線索傳述的圣訓,穆圣被問及先做的兩山間奔走,然后才游轉(zhuǎn)天房(“討瓦夫·依法多”)一事時,穆圣回答:“沒有問題。”所以我們說根據(jù)這一特許(“但做無妨”)可以先完成兩山間奔走在游轉(zhuǎn)天房(“討瓦夫·依法多”)是毫無疑問的。
打大石柱、剃頭或剪短、探訪的巡游天房“討瓦夫·依法多”以及其后相應(yīng)的兩山間奔走,這三項功課完成后可以全部開戒。受戒期間不準使用香水、香料、不準夫妻同房等戒律均解除。凡完成其中兩項的,除夫妻仍不能同房外,其他戒律先行解除,這叫做第一次開戒。
朝覲者飽飲“贊目贊目”泉水是“穆斯臺罕卜”嘉懿的,并做杜阿宜,因為“贊目贊目”泉水的特點是為什么舉意而飲用就有什么功效。這是先知穆圣的論斷,在《穆斯林圣訓實錄》中有艾卜·宰蕾傳述,先知穆圣說:“贊目贊目”泉水果腹解渴、祛病”探訪的巡游天房“討瓦夫·依法多”及應(yīng)該完成兩山間奔走的朝覲者完成兩山間奔走的功課之后,所有朝覲者哈志都要回到米那駐三天三夜或兩天兩夜。每天正午過后,按小、中、大的次序分別打三個石柱,第一個石柱是離“黑夫”清真寺最近的一個石柱,以七個小石子一次一個投射。按圣行,投射完石子向后走一點,使石柱落在自己的左側(cè)并面向“卡爾白”,然后捧手作杜阿宜。接著往前走來到第二個石柱,以七個小石子一次一個投射,按圣行,投射完石子向前走一點,使石柱落在自己的右側(cè)并面向“卡爾白”捧手做杜阿宜。然后來到第三個石柱,以七個小石子一次一個投射,投射完第三個石柱不再停留,應(yīng)當立即離去。第一天和第二天的打石柱是朝覲的主命功課。這兩天的夜宿也必須在米那。這是“瓦直布”主命。除供水者、牧人等可以不在米那夜宿,對于其他人來講這兩天夜宿米那是“瓦直布”。兩天過后,凡自愿立即啟程離開米那者應(yīng)該在太陽落山之前離開米那;愿意留駐米那第三夜第三天的朝覲者可以留駐,留駐是最好的,回賜是最大的。真主說:“你們當在數(shù)日內(nèi)記念真主,在兩日內(nèi)匆忙起程的人,毫無罪過;延遲的人,也無罪過。(抉擇的權(quán)利),專歸敬畏的人。”(2:203)
朝覲者異常疲勞,先知穆圣允許人們兩日內(nèi)盡快啟程,從速離開米那。但穆圣自己沒有立即啟程,他留在米那直到第三天正午之后打完三個石柱才離開,但沒有在米那做晌禮。
沒有能力自己直接打石柱的男女兒童,可以由其家長或監(jiān)護人代替完成。大人為自己打石柱然后代替兒童再打一次。帥哈拜賈比爾曾傳述說:“我們曾經(jīng)和真主的使者一同朝覲,當時還有婦女、兒童,我們代替兒童念應(yīng)召詞,代替他們打石柱。”(《伊本·馬哲圣訓集》)。
由于無法承擔在射石(打石柱)過程中出現(xiàn)的擁擠,而且如果錯過時間,又沒有還補一說,所以老弱病殘者及孕婦可以委托他人代替。又因為真主說:“你們當盡力地敬畏真主。”(64:16)。其他的功課一般就不能委托他人代替而要自行完成,即使不是主命的朝覲也當全美其功課。真主說:“你們要因為真主完滿正朝和副朝。”同時還因為游轉(zhuǎn)天房和兩山間奔走不像射石那樣有時間限制。
至于站“阿拉法”平原、夜宿“穆茲代里發(fā)”和“米那”都有時間限制,即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完成。但是這些功課做起來相對于直接去射石來說,即使有一些困難也還可以承擔,輕松安全多了。再者,替老弱病殘及孕婦射石有先賢的先例為依據(jù)。其他的功課則不然。須知:怎樣崇拜真主,其形式和內(nèi)容都是真主的命令和圣人的指導、是以經(jīng)(《古蘭經(jīng)》)訓(圣訓)為依據(jù)的。任何人也不準獨創(chuàng)一種崇拜的形式。受委托替別人射石時,可以站同一個位置依次先為自己射石,然后替他人射石。不需要為自己全部(小、中、大石柱)射石完畢,再回來從小石柱開始替他人射石。而是來到一個石柱前站同一個位置依次先為自己射石,再替他人射石。這是學者們兩種說法中最正確的。因為沒有“必須完成自己的射石,然后再從頭開始”的教法依據(jù),況且那樣作還會造成很多困難和不便。尊大玄高的真主說:“關(guān)于宗教的事,他未曾以任何煩難為你們的義務(wù)。”(朝覲章78節(jié))先知穆圣說:“你們當使人們感到容易,不要讓他們煩難”。再者,圣門弟子帥哈拜曾替他們的兒童和老弱病殘者射石,但沒有記載他們曾經(jīng)自己全部射完三個石柱再回來從小石柱開始替別人射石。沒有這種繁瑣做法的傳述。如果當時他們這樣做了,必有所傳述。要指導所有朝覲的細節(jié)都是帥哈拜們完整地、絲毫不差地傳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