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和福(1893~1937),回族,經名尕西姆,是寧夏黨史上著名的革命英烈、英雄典范。1936年12月,紅軍在西征途中成立了我國第一個縣級少數(shù)民族自治政權———陜甘寧省豫海縣回民自治政府,馬和福擔任主席兼縣回民游擊大隊隊長。1937年2月,馬和福被反動軍閥馬鴻逵逮捕,堅貞不屈,視死如歸,于同年4月英勇就義,年僅44歲。
馬和福于1893年出生在甘肅省河州(今臨夏縣)一個雇農家庭,4歲時家鄉(xiāng)連遭戰(zhàn)亂和災害,隨祖父和父母親逃荒到寧夏西吉縣沙溝。
1936年6月,彭德懷率領西征紅軍攻占了軍閥馬鴻逵占據(jù)的豫旺堡。在紅軍召開的一次軍民座談會上,馬和福傾訴了自己辛酸的身世,表示堅決跟黨走,跟紅軍走。這一年7月,馬和福加入了中國共產黨。同年10月22日,豫??h回民自治政府成立,馬和福當選為主席。
馬和福出任縣自治政府主席之后,出面組織群眾成立了回民解放會和農會,還建立了一支有40多人的縣回民游擊大隊并親自擔任隊長。他帶領游擊隊員同回族鄉(xiāng)親們一道先后為紅軍籌糧6萬多斤、銀元8萬多塊、灘羊二毛皮和老羊皮大衣4千多件和許多布匹等支前物資。11月中旬,紅軍撤離以后,馬和福謝絕了組織上要他跟大部隊一起撤走的要求,只要了四五條槍,在同心一帶堅持同敵人進行游擊戰(zhàn)。
由于壞人告密,馬和福不幸被捕。先是被押往韋州,后又被解到銀川。1937年4月3日(農歷2月22日),優(yōu)秀共產黨員、回族英雄馬和福在同心城西門外河灘上被反動軍閥秘密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