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占鰲(公元1830-1886年),屬河湟花寺門宦,河州起義軍總首領(lǐng),降清后,官至掛印總鎮(zhèn)、提督和鎮(zhèn)守使,經(jīng)過馬占鰲、馬安良、馬廷禳三代的發(fā)展,曾控制河州、涼州,并發(fā)展到蘭州、天水等地,至1928年被國民軍劉郁芬部消滅,長達66年(公元1862-1928年)之久。馬占鰲降清后,為虎作悵,傷害戰(zhàn)友,內(nèi)心有愧,曾施舍錢財,資助河州三位阿訇去麥加朝覲,以表示減其罪過,清光緒十二年(公元1886年)病逝,民國8年(公元1919年)其子馬安良乘轎赴任提督途中,暴病身亡于鎖南。1930年,馬安良之子馬廷禳被國民軍活埋于河南焦作。解放后,馬延賢在隴南16縣人民的強烈要求下,因屠戮禮縣縣城人民之罪而被人民政府處決。馬氏后裔中有影響的人物馬全欽、馬丕烈因支持解放事業(yè),建國后分別擔(dān)任西北軍政委員會高參和甘肅省政府廳長、人大副主任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