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殘疾人應該尊重,不許歧視。并且應該在日常生活中,人際交往中具體表現出來。《古蘭經》針對當「時流行的不良風氣,如不愿意同殘疾人打交道,特別是不肯同桌共餐,或邀請他們赴宴,認為如果這樣就會不光彩,會降低身份,經文明確地頒示;
盲人、瘸子和患病者,
都不妨踉大家同吃共席,
無論是在你們自己家里,
或是父親家、母親家,
或是弟兄家、姐妹家,
或是叔伯家,姑母家,
或是舅舅家、姨母家,
或由你們管理鑰匙者的家里,
或在你們的朋友家里,
——你們聚餐,或分食,都可以。
你們進家門時,
要祝全家平安吉利!
這是安拉規(guī)定的吉樣而美好的致意,
安拉就這樣為你們把各種征跡分析,
但愿你們能理喻。
(24:61)
值得注意的是不厭其詳、不避瑣碎地列舉了所有親戚和朋友的家,正是為了突出強調在任何場所,自己的家或別人的家,無論當場有多少人,同殘疾人在一塊用餐都是正常的、合乎禮節(jié)的,惡風劣俗必須改變。
在《哈底斯》中,先知也講到對老弱病殘應該尊重,不可怠慢。有一次,先知正在跟一些古萊什族的上層人士交談,目的是動員他們信仰伊斯蘭教,交談正在深人,突然有個名叫阿布頓拉的盲人闖進來,向先知求教,盲人不知道正有客人在座,便大聲嚷叫,使談話受到干擾。先知當時很不高興,便轉身而退,不解答他的問題。為此事,《古蘭經》的啟示中還對先知提出批評:
他緊皺眉頭,他轉身回避,/
—因為那盲人來到他那里。/
你怎能知道,也許他更純潔可取,/
或者,他接受勸戒,勸化對他有益。/
至于那富有權勢的人,/
你倒對他親昵,/
他本來就不純潔,你可以不理。/
至于那〔盲〕人殷切前來求教于你,/
—他,懷著〔對主的〕敬懼,/
你卻對他怠慢冷遇。/
錯了!這確實是值得引以為戒的事例,/
自覺的人就該把它銘記‘
(80:1一12)
相傳先知受到這段啟示,自覺疏忽失禮,十分后悔,當即追回盲人,表示歉意,予以鼓勵慰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