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六項基本信條外,伊斯蘭教規(guī)定了必須履行的五項宗教功課,簡稱為“五功”,其內(nèi)容包括:
(1)念作證詞,
(2)堅持禮拜,
(3)齋戒一月;
(4)交納天課;
(5)麥加朝覲。
這五項功課,我國通用漢語的穆斯林,習慣上將它概括為五個字:“念、禮、齋、課、朝”。這五項內(nèi)容,既是功修和制度,又是法定的宗教義務,被視為體現(xiàn)虔誠信仰的基石。由于這些基
本規(guī)定都源于《古蘭經(jīng)》,故一般鄉(xiāng)老亦稱之為“五樁天命”。
“五功”的具體內(nèi)容和細則,分述如下:
一、念——心口如一、真誠信仰的基礎
念,即誦讀證詞,作證造物主安拉獨一無偶,作證穆罕默德是安拉所派遣。這是穆斯林對自身的宗教信仰的公開表白,一般多用阿拉伯語誦讀出聲,故稱為“念”。清代回族學者王岱輿譯著的《正教真銓》中說,“念”,含有“意念”和“贊念”兩重意思:“意念者,念念不忘于主,忘者喪心也,念者仁心也;贊念者,感贊主恩,歌頌圣德也”。
念,亦有人稱為“認”,指“承認”,即對所宣讀、表白的內(nèi)容必須出自內(nèi)心地認可,絕不口是心非。至于所念誦、作證和承認的內(nèi)容,用阿拉伯語表述的固定格式有兩種:
其中一種習慣上稱為“凱里麥·舍哈代”(al-Kalimah al-Shahadah),意思是“作證詞”,漢譯大意為:
我作證,萬物非主,唯有安拉,獨一的主,無物可與之并列的主;我還作證,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仆人和使者。
另一種格式基本上是“作證詞”的提煉與凝縮,習慣上稱為“凱里麥·坦伊拜,”("al-Kalimah al-Tayyibah ),原意為“美好的語言”,多被通譯為“清真言”。由于全文簡明,僅含兩句短語,故全世界采用不同語言的穆斯林阿拉伯語宣讀.且經(jīng)常念誦:
阿拉伯語:
拉丁拼音:La Ilaha Illallahu,Muhammadun Ra-sulullahi
漢字音譯:“倆以倆孩,音蘭拉乎;穆罕默德,萊蘇倫拉希”。
意譯大意:“萬物非主,唯有安拉;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
者”。
顯然,這是一個穆斯林必先堅持的信仰準則,是綱領性的
宣言,是十幾億穆斯林經(jīng)常念誦、家喻戶曉的公開表白。在日
常生活與宗教禮儀中,常常聽到誦讀它,例如面臨艱難險阻之
際,阿訇宣講教義之際,為初生嬰兒命名(俗稱“起經(jīng)名”)之
際,替喜結良緣的夫婦證婚之際,在拜功祈禱中,在慶賀憑吊
的場所,常能聽到它。甚至在病患者垂危臨終之際,虔誠的彌
留者在昏迷中還在低聲誦讀它,或有親屬靠近其耳旁頻頻作
提示,足以想見“清真言”在穆斯林心目中的地位和影響。
至于把這“清真言”用藝術手法書寫、雕刻、刺繡成橫幅、
匾額,懸諸墻壁,嵌于門廳者,在清真寺或穆斯林住宅,比比皆
是;在陵園墳場,將它的阿文刻在墓碑頂端者,亦時有所見。在
伊斯蘭教發(fā)源地—沙特阿拉伯,迄今王國的國旗上就有這
段“清真言”的全文。
“清真言”高度概括和集中體現(xiàn)了“認主獨一論,’(亦有人
譯作“一神論,’)的根本信仰,確認安拉的至高無上,唯一獨尊,
是信仰的最高原則和總綱,其它一切信條都緊密圍繞這一核
心體系而派生和規(guī)定。這一認識,是全部《古蘭經(jīng)》精髓的凝
結。“清真言”同時提到先知穆罕默德的身份與地位,是奉安拉
啟示傳播伊斯蘭教的使者,是凡人而不能像安拉那樣被崇拜。
對穆圣應有的認識,清真言的措詞也如實反映了《古蘭經(jīng)》中
的提法。
在“五功”中,“念”功,同“禮、齋、課、朝”四功相比較,主要
是意識形態(tài)方面的基本信仰,旨在確立與強化這一認識,堅定
這一信念;而其他四功,則是付諸行動的功修與實踐,是在
“念”功基礎上具體履行的宗教義務。
“念”,并非僅僅是把“清真言”照本宣科地誦讀一通,而是
需要對其內(nèi)涵心領神會,深信不疑。所以,有人亦把“念”稱為
“認”,即需要認識、承認、接受。這個“念”,是紀念、思念、贊念
之念,是念念不忘之念。我國清代穆斯林學者劉智在其所撰
《天方典禮》一書中,認為“念”包括“心念”與“口念”,并解釋
說:“心念者,聚精會神,以致于本原之地,此無形無聲之念也。
口念者,稱揚贊頌,以不忘無始之真,此有形有聲之念也??谥?/p>
所至,必須心至,其念始不落于虛?。恍闹?,必須口至,亦
足以迪心而生其誠敬也。禮法在口念,近主在心,故念之一功,
為修道之首務也。”因此,在“念”功方面,劉智反復強調(diào),應該
“既誦其辭,且知其義”;要“誠信斯理,恒守斯道”;要“間不諱
答,求不緩授”,即認真作好宣傳。
談到“念主”的意義,劉智說:“念主,則心有所歸,而不致
流蕩忘返‘蓋真主為大化根源,萬物所自出。凡欲返本命之初,
務以真主為準向,斯得所要歸,而身心俱有收束矣”[①]。
在同一著述中,劉智還論及主與圣(即安拉與先知)的關
系說:“蓋真主者,先天地掌握萬化而無形者也。圣人者,后天
地代理萬物而有形者也。無形者,無可名,即圣人而名之,斯可
以明其不可明之理;有形者,始可法,即圣道而行之,乃可到其
不可到之位。蓋圣人,人也,即道也,即道之顯象也。道原于主,
故證圣,即所以證主也。證圣到盡頭處,即證主到微妙處也。分
言之雖有兩事,而其實只一理也。’[②]把“清真言”的兩句話、兩
個基本信仰的概念講得很清楚‘,很貼切。
劉智還用大量篇幅多視角、多層次地譯述安拉既是“無形
者”,又何以誠信他的存在呢?例如他曾經(jīng)從自然現(xiàn)象著手論
證說:
“今夫見草木之偃仰,而知有風;睹綠翠之萌動,
而知有春,視己身之靈明,而知有性;參天地之造化,
而知有主,必然之理也。·……蓋直主之本然,無形色
可見,無方位可求,而人欲識之,似乎難也。然而無難
也。蓋凡天下之物,不出二端:有有形者,有無形者.
有形者,以形色見之;無形者,以蹤跡推之,天下無不
可識之物矣。譬如風,無形色者也,人不可得而見其
本然也,但見草木之堰仰,則知其為風矣。又如春,無
方位者也,人不可得而見其本然也,但視綠翠之萌
動,則知其為春矣。此二者,身外之物也。身內(nèi)之物,
如靈性,無形色,亦無方位者也。日與吾俱,吾不得而
見其本然為何如也。但即吾之視、聽、言、動、食、息、
起、居,靈明活潑,而遂知其為性矣。遠取諸物,近取
諸身,皆有不可見之物,皆不可欺之以無者,以其有
蹤跡可推耳。真宰之于天地間也,雖無形色可見,無
方位可求,人固不可得而見其本然也,然若視夫天地
之造化,日月之運行,晝夜之舒卷,寒暑之代謝,以及
種種安排,色色布置,歷萬古而常然,恒生生而不息,
則知必有真宰者默運其間,亦不可欺之以無者也。草
木愜仰,風之蹤跡也;綠翠萌動,春之蹤跡也;人身之
靈明活潑,性之蹤跡也;天地之造化循環(huán),主宰之蹤
跡也。風與春與性,皆主宰所造之物也,人尚不可得
而見其本然,唯以蹤跡識之,況造化之主宰,而能見
其本然乎?亦即其造化之蹤跡,默而識之可也。”
(《天方典禮》卷三《認識篇》)
此外,他還從事理方面推敲、探索,認為論證安拉存在之
理有三,即:造作之理,事為之理,執(zhí)掌之理,且分別細述說:
何為“造作之理"?天下無一器一物,無造作之
者。譬如盞盂,必有陶工;剪刀,必有鐵工;桌椅,必有
木工;屋宇,必有梓材,皆未有無工作而遂自成其為
器物者也。夫天地、亦有形之物也,又豈無造作之者,
而遂自成其為天地乎?以是,知天地必有造作之主無
疑矣。
何為“事為之理"?天下無一舉一動無為作之者。
譬如舟行,必有篙師;車行,必有御夫;風鳶凌空,必
有人為之提線;飛箭投的,必有人為之發(fā)機。未有無
操御之人而舟車自行;無提線發(fā)機之人而鳶箭自舉
者也。夫天地如此其運行,萬物如此其生息,又豈無
為作之者,而遂自能運行生息乎?以是,知天地萬物
必有為作之主無疑矣。
何為執(zhí)掌之理?天下無一物則已,有,則未有曠
置而無執(zhí)掌之者。譬如房物,必有房屋主人;田園,必
有田園主人;即至一器一物,莫不皆然。況天地若是
其大也,萬物若是其蕃也,又豈無主宰以為之執(zhí)掌也
乎?以是,知天地萬物必有執(zhí)掌之主無疑矣。”[③]
憑理智思維,多動腦筋,在參悟中獲得認識,而不是冥行
擂埴,或盲從附和,正是《古蘭經(jīng)》中所提倡、肯定的態(tài)度。
因此,在“五功”中,相對而言,“念”功雖然較抽象概括,但
卻至關緊要,因為這是基礎,是根本,是信仰的核心支柱,更是
切實履行其他4功的原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