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古蘭經》能不能或容許不容許翻譯為外國語文的間題,存在著激烈的爭論。各大教法學派傾向于嚴禁翻譯。因為《古蘭經》是安拉用阿拉伯語頒降的經典。其微言奧理、真諦精華,只能讓讀者從原文的字里行間去領會。他們擔心由于翻譯轉述而使原意走樣失真,甚至被譯者誤解歪曲,有損于經典的權威、莊嚴、神圣。為絕對維護《古蘭經》的純潔原貌,就嚴厲禁止翻譯經文。
這種看來顯然是很保守的觀念,客觀上阻礙了《古蘭經》的廣泛流通,使它不能在非阿拉伯語的地區(qū)被語言互不相同的穆斯林群眾所理解。但禁止翻譯旨在維護原貌的立場,仍然是可以理解,也是出自善良愿望的考慮。因為即便從后來開禁很久,以至現在被視為較好的譯本中,也會不時出現各式各樣誤譯或表達不準確的缺陷,個別措詞甚至會令人難以容忍。例如有一部較有名而細致的法文譯本,有人就尖銳批評它的某些譯句,特別是第2章《黃?!返?/span>187節(jié)中的一個比喻句,講的是夫妻關系,大意是:“她們是你們的衣服,你們是她們的衣服”。比喻夫婦之間有著互為表里、相伴相依的密切關系。這種提法,類似我國諺語中的“兄弟如手足,夫婦如衣服”之后半句。以衣服作比喻,本是一種修辭手法,但法文譯本竟將“衣服”這個本來是泛指的概念故意縮小范圍,擅自具體實指地篡改為“襯褲”,竟將全句譯為:“她們是你們的襯褲,你們是她們的襯褲”[①],把嚴肅說理的比喻句譯得如此低劣庸俗,可見為防止錯誤而禁譯經典的主張,也絕非“杞人憂天”,而是出自嚴肅、負責的態(tài)度。
因此,開初如果有人要將《古蘭經》翻成任何語文,必然“群起而攻之”,會遭到強烈反對與譴責
但隨著伊斯蘭教迅速廣泛的傳播,使用各種語言的穆斯林迫切需要理解《古蘭經》的內涵,通曉阿拉伯文者畢竟有限,翻譯之禁令無異于把《古蘭經》嚴密封鎖、擱置,與外界廣大穆斯林群眾隔絕.總不能由于過分擔心譯文失真或有缺陷便“因噎廢食”??磥?,不譯成外文就無法擴大影響,更不能滿足世界各國穆斯林學習《古蘭經》的客觀需要。因此,以阿布·哈尼法(Abu Hanifah,700-767)為代表的著名教法學家才主張開禁,致使各種譯本能夠如雨后春筍般地公開出版。
從禁止翻譯到允許并提倡翻譯,這是一次重大的突破。一千多年來,翻譯也經過了漫長的歷程。除穆斯林國家和地區(qū)以夾注、闡釋、解說多種方式嚴肅地、緩慢地進行外,其翻譯概況與進程大致是:
1.通常是教外人先翻譯,而后穆斯林學者相繼翻譯;
2.西方學者以大語種(拉丁語、英語、法語、德語等)翻譯,帶動各大洲小語種轉譯;
3.從只翻譯原文,發(fā)展為附加注釋;
4.從只刊印譯文,發(fā)展為紛紛與阿拉伯原文并排、對照;
5.在我國,主要是從零星摘譯、到重點選譯,發(fā)展到全文通譯;教外人先據英、日文本轉譯,發(fā)展為穆斯林學者從阿拉伯文直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