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媒體對穆斯林世界的偏見﹐表現(xiàn)在他們的眼光只注意在經(jīng)濟和文化落后的地區(qū)搜尋報導偏僻素材﹐以證明他們惡意擬定中的穆斯林女子形像﹕沒有文化﹑沒有知識﹑在家受氣挨打﹑出門蒙頭蓋臉不敢抬頭。 馬來西亞《星報》4月26日星期六采訪巴基斯坦女作家埃密娜'賈瑪爾﹐她說﹕“穆斯林婦女與西方人有什么區(qū)別﹖ 婦女們可以駕車﹑可以上大學﹑可以參加選舉﹑可以自己開公司當老板。”
埃密娜今年36歲﹐是拉哈爾一家大公司銷售經(jīng)理﹐她的下屬有十多位員工﹐多數(shù)是男性。 她說﹕“我在工作之余喜歡讀書﹐最喜歡讀伊斯蘭﹑哲學﹑歷史﹑名人傳記﹑輕松愉快的幽默和詩詞歌賦。”
“我們在工作中﹐公司實行民主﹐員工們自由發(fā)表意見﹐互相爭論﹐直到把道理講清楚﹐大家心平氣和。” 她說“我的工作很忙﹐有時夜以繼日﹐加班加點。 我每天上班﹐走進辦公室就感贊真主﹐給我這個好機會﹐而且有一個好家庭﹐每天辛苦工作﹐無后顧之懮。 我媽媽同我們住在一起﹐幫助我們做許多家務。”
另一位被采訪的婦女﹐是約旦人﹐諾爾'法魯克﹐是國家檔案館高級職員。 她說﹐伊斯蘭宣傳男女平等﹐對婦女沒有任何歧視﹐“有些地方的婦女﹐缺乏自由﹐受壓迫﹐因為她們的丈夫沒有知識﹐不是好穆斯林。 伊斯蘭不許可對婦女歧視和壓迫。” 她說﹕“在伊斯蘭之前的蒙昧時期﹐在阿拉伯只有男人做官當學者﹐沒有女子的份﹐而且許多女嬰被活埋致死。” 她說﹐當時的人認為﹐女子是負擔﹐沒有出息﹐所以古代阿拉伯人有“家貧不養(yǎng)女的陋習”﹐伊斯蘭開辟了婦女解放的新紀元。
撒拉'塔杰丁是一位音樂家﹐不論講課和表演﹐都堅持戴蓋頭。 她說﹐在年青的時候可不這樣﹐因為聽別人說﹐蓋頭代表穆斯林女子受壓迫﹐應當起來抗議和抵制。 她說﹕“過了許多年﹐我逐漸理解了伊斯蘭給我們的智慧﹐女子戴蓋頭是真主給我們的恩惠﹐我現(xiàn)在出門光著頭﹐感到難以忍受。” 對伊斯蘭無知的人相信西方媒體的宣傳“婦女在穆斯林社會是二等公民”﹐略有一些伊斯蘭的常識﹐就能看穿這是謊言。 在問到她戀愛的問題時﹐她說﹕“我最不喜歡西方人說的‘激情’﹐一見鐘情﹐那是不可靠的自我欺騙。 我要求父母為我向?qū)Ψ酱蚵犌宄o了解對方家庭底細才同意結(jié)婚。 這是對待婚姻的嚴肅認真。”
她說﹐根據(jù)伊斯蘭精神﹐男人須擔負家庭生活的全部責任﹐“家中的女主人﹐沒有家庭經(jīng)濟負擔。 有工作﹐掙了錢﹐可以由自己的喜好﹐購買喜歡的物品﹐經(jīng)濟獨立﹐自由支配。”
穆斯林婦女對待社會的歧視和婦女權(quán)利問題﹐不應當聽憑西方的宣傳﹐盲目輕信﹐而應當分析歷史和社會原因﹐絕不是伊斯蘭壓迫婦女﹐而是社會陋習和落后的傳統(tǒng)。 伊朗的一位女子海關(guān)職員艾爾哈姆'霍拉密說﹕“在伊斯蘭國家﹐并非樣樣都是嚴格的伊斯蘭原則﹐社會有偏離正道的現(xiàn)象。 伊斯蘭賦予婦女許多特權(quán)﹐而且沒有任何壓力和歧視﹐同男人一樣受到尊敬。” 她舉例說﹐穆斯林女子允許擁有財產(chǎn)﹐可以選擇喜歡的男人作丈夫﹐“但是﹐在某些穆斯林國家﹐婦女的許多基本權(quán)利被傳統(tǒng)習慣剝奪了。” 她說﹕“根據(jù)巴基斯坦的法律﹐在政治上男女平等﹐但是男人們捷足先登﹐搶奪她們的政治權(quán)利。 在沙特阿拉伯﹐家庭和政府都說對婦女保護﹐他們保護過了頭﹐限制女性參加社會活動﹐但是沙特婦女都很有錢﹐她們被允許保存自己的私房錢。”
埃密娜說﹐巴基斯坦繼承印度的重金嫁妝陋習﹐女方家長必須向男方贈送大量黃金首飾﹐歸丈夫所有﹐這絕不是伊斯蘭的精神。 根據(jù)伊斯蘭法則﹐丈夫有責任承擔全部家庭負擔﹐沒有理由向女方索取重金聘禮。 她說﹕“在法律上﹐女人有權(quán)競選總統(tǒng)﹑國會議員和政府官職﹐但是女孩受教育機會少﹐沒有文化﹐所以法律中的一切政治權(quán)利都落了空﹐政府成了男人們的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