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蘭教傳入中國形成了回回民族?!盎鼗亍币辉~來源,歷來有多種說法,其中較為集中的是“轉音說”,認為“回回”一詞源于西域古代民族“回鶻”(亦稱回紇)的轉音和俗寫。元代,“回回”原指遷居中國境內(nèi)信仰伊斯蘭教的中亞各族人和阿拉伯人、波斯人。稱“色目人”(對中亞、西亞各族人民的統(tǒng)稱)中信仰伊斯蘭教者為“回回人”。在元代官方文書、詔令及私人著述中有“回回軍”、“回回工匠”、“回回商人”、“回回掌教”、“回回令史”等很多冠有“回回”的稱謂。
清代,“回回”系指概念不清的信仰伊斯蘭教民族和伊斯蘭教。稱回族人為“回人”、“回民”,維吾爾族為“纏回”,東鄉(xiāng)族為“東鄉(xiāng)回”、“蒙古回”,保安族為“保安回”,撒拉族為“撒拉回”,達什干(原蘇聯(lián)中亞塔什干)信仰伊斯蘭教民族為“撒藍回”。稱伊斯蘭教為“回教”,伊斯蘭國家為“回教國”,伊斯蘭教信仰者為“回教人”。
民國初期,孫中山先生提出“漢、滿、蒙、回、藏五族共和”,其所說“回族”實指中國信仰伊斯蘭教的各民族。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人民政府按照廣大回族人民的意愿,將“回回”一詞正式確定為民族稱謂。從此,“回族”作為民族稱謂與“伊斯蘭教”在概念上有了明確區(qū)分。
“回回”的這一稱呼,雖然原意并不費解,但隨著千百年來伊斯蘭教和回回民族的共同使用,已經(jīng)注入了具有伊斯蘭教色彩和表達回族人心理的若干新的含義。
其一,“回回”乃“回悔”(回頭、悔過)之意。意味著作為一個“回回”要以誠為本,以德為重,為人處事要多思多慮,“回心向善”,見人見“主”,俯情就理。倡做好事,禁做壞事。一時糊涂做了錯事,要知錯必改,“回轉補過”,反思懊悔。時刻不忘人人都有回歸真主之日,倘作錯事應知回首。
其二,為回報、回賜之意。即做一個回族人要知“主”之恩,明人之情?!爸鞫鳌碑斨谢貓螅饲楫敿颖痘剡€。施恩于人勿望圖報,相信一切善功都將得到真主的“回賜”。
其三,“回”字,乃“大口”套“小口”,雙“口”相合而成,暗隱“病從口入,禍從口出”和“表里如一”之意。明示人們要“大口不吃無益物,小口不言小人言”,做人要心干口凈,身正影直,光明磊落,潔身自愛,方為“回回”本色。
上述民間對回回二字的解釋,充滿“伊斯蘭”色彩,進一步說明回回民族的信念追求;也充分反映出回族的生活習慣、心理素質、道德情操、節(jié)日禮儀等諸方面無不散發(fā)著濃郁的“伊斯蘭”氣息。由此可見伊斯蘭教在回族中的重大影響。“穆斯林”這個原意為“伊斯蘭教信仰者”的宗教專用詞,隨著歷史的發(fā)展也早已沖破了宗教與民族的界限,被廣大回族人民所接受,成為回族人民引以自豪的美稱。